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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内蒙古师范大学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院的通知
2020-01-09 14:44:0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第一批、第二批)认定工作的要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9〕78号)精神,为扎实深入开展好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打造“五育平台”,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关键环节上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力打造创新创业教育升级版。近日,我校组织开展了校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院评选认定工作,对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院认定工作指导标准》,在学院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招生就业处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在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对各学院申报材料从顶层设计、管理机制、课程建设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评选,最终确定以下学院为“内蒙古师范大学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院”,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国际设计艺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地理科学学院

美术学院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文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旅游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工艺美术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音乐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外国语学院

政府管理学院

体育学院

希望入选首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院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和典型经验。要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学院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进本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努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注重以赛事为抓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要紧紧围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建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人才实践创业能力,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立多级质量监控评估体系,努力培养一支规模宏大、敢于创新、善于创业的人才队伍,为我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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